深药检(2015)24 号
各有关单位:
深圳市药品检验所(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)结合自身工作实际,2015年继续面向社会开展“深圳市药品检验所(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)实验室开放日”活动,具体活动安排如下:
一、开放日活动内容:
(一)开放指定实验区域;
(二) 所领导接访(地点:药检大楼A区201房间)。
二、开放日活动时间:
2015年3月至12月,每偶数月第三周的星期三,上午10:00——12:00。
三、开放日活动对象:
深圳市辖区内从事药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单位。(暂不向个人开放)
四、开放日活动时间安排:
| 开放部门 | 活动时间 | 开放区域 | 接访领导 | 
| 中药检验室 | 2015年4月15日 | 药检大楼B区二楼 | 鲁艺 | 
| 化学药品检验室 | 2015年6月17日 | 药检大楼A区四楼 | 王铁杰 | 
| 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| 2015年8月19日 | 药检大楼C区一、二楼 | 王晓炜 | 
| 药理毒理室 | 2015年10月21日 | 药检大楼动物房 | 徐良 | 
| 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室 | 2015年12月16日 | 药检大楼A区五楼 | 李军 | 
五、相关要求
(一)有意参加的单位需提前3个工作日(逾期不予受理)将参加人员名单统一电话报名至药检所,并传真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。经药检所工作人员确认后,传真回执单告知活动时间及内容安排。
(二)参加开放日活动人员,需在活动日当天指定时间抵达,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,在工作人员的统一指引下参加实验室开放日活动。
六、联系人及地址
联系人:黎俏美 0755-26031832 传真:0755-26031834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 深圳市药品检验所业务技术科
上述未尽事宜,根据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开放日工作管理相关规定执行。
深圳市药品检验所
(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)
2015年2月13日